房屋抵债协议书
甲方(原借款人):身份证号码:
乙方(原贷款人):身份证号码:
甲方向乙方借款 人民币
元整,(
至今未偿还,为解决甲、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,现甲、乙双方就有关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现鉴于甲方无法偿还上述债务,甲方自愿将自有房产用于抵偿所欠乙方的上述债务(注:拍卖甲方房屋价值不够偿还所欠乙方债务,甲方则需另外方式再偿还,直至清完所欠乙方债务),抵债房产信息如下:
1.房屋坐落:
;
2.
平方米;
3.
4.同时包括:附属于房屋和土地的其他全部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、设备、树木等地上物的所有权;与房屋和土地使用相关的现有水、电、电信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使用权或所有权。
第二条 在本协议签订2日内,甲方将上述抵债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, 等证件原件交给乙方,房产交付乙方占有、使用,乙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。
第三条 无论何时甲方有义务确保其抵债房产可以取得土地各种确权登记证。
第四条 甲方承诺:若该房产发生动迁情况,动迁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费、土地补偿金、安置补偿费等归乙方所有,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领取上述款项。
第五条 抵债金额为:上述抵债房产协商作价为
万,大写金额为
(含预期升值及动迁补偿款收益)。
第六条 甲方必须保证该抵债房产来源合法、手续齐全,交清相关税费。如因甲方隐瞒该抵债房产情况,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使乙方合法权益受损